对于锐智纵横来说,多年来接触了不同行业客户,可谓是三百六十行,每个行业都需要深入了解才能有的放矢进行创意设计。每个行业之间也都有自己独特的属性,比如医药医疗行业网站建设时,在备案方面就存在特殊性,需要办理医药行业网站的前置审批,即在办理网站ICP备案前,应该先办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而不能像其他网站那样走标准的备案流程。医药行业网站备案前置审批比较复杂,下面就简单谈谈具体的审批流程。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信息。能够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医药企业屈指可数,要取得“两证”更是难上加难。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只能提供药品信息,不能在网上销售药品。企业只有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两证”,才有权在网上销售药品。如果只是在网站上进行企业或产品宣传,则只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即可,这是办理申报之前必需要弄明白的基本常识。
一、相关法规: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令)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二、申办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药品经营相关资质均合法、齐全;
2、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3、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
三、具体办理步骤(以山东为例):
登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dfda.gov.cn/;以单位名义注册账号,在首页点击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备案事项”进入页面,点击“网上申请”,或直接点击进入:http://www.sdfda.gov.cn/art/2018/3/30/art_4180_93.html,,里面有详细的流程说明,选择“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核准”,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填写资料即可。
顺利的话一般二十个工作日发证,然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网站备案流程进行网站备案了,在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里上传信息服务核准证书。